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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5-03-06       发布者:2015-03-06       浏览次数:

班主任在教学组织实施、学员管理与服务中承担重要职责,必须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一丝不苟,认真落实省组、院和培训处相关培训纪律的要求。

一、 思想政治纪律

1、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定不移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干部学院

姓“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

3、不允许发表有悖于中央的言论,不允许在学员中散步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自觉维护学院形象。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学院的决定,保证政令畅通,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5、必须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坚持用经管院精神搞好教学组织实施、学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 带班纪律

1、要求坚持全过程跟班。

2、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因各种客观原因调整教学安排,必须报告处长并通知相关人员。

4、必须提前8分钟以上到达工作岗位。

5、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不得关闭手机。

6、衣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保持个人良好形象。

7、严禁酗酒,中午一般不饮酒。

8、严禁在教室内吸烟、现场教学时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三、 廉政纪律

1、禁止收受学员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2、严禁接受学员的请吃、游玩等。

四、 学员服务纪律

1、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树立“一切为了学员,为了学员一

切”的思想。

2、学员生病必须探望,并陪同学员看病,病情较重的必须报

告院领导。

3、学员提出的有关教学方面的问题应该尽可能地给予回答。

4、不准向学员提出与教学无关的个人要求。

5、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学员的个人信息。

6、不向学员推荐购物商品、商店,不准引导学员采购过高价

格的土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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