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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教学政治纪律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3-02-23       发布者:2023-02-2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好学院的办学方针,维护好教学政治纪律,特作如下规定:

一、 一、对班主任和学员的要求:

1、班主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自觉关心时事政治,要有政治责任感、敏锐感和洞察力,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班主任必须全过程跟班,包括专题教学、现场教学、音像

教学、学员论坛、社会实践、小组讨论等,当教学过程中出现政治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3、组织员要加强对学员的管理和教育,要求学员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在课堂上提出与中央精神有悖的观点和言论,也不得对有悖于中央精神的问题进行研讨。

二、 二、紧急情况下的处理:

遇到教师或学员在课堂上散步或发表与中央精神有悖的观点和言论时,班主任有责任做到:

1、立即制止教师或学员发表错误言论,当面对其错误言论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终止上课。

2、及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3、及时保存相关资料(书面或音像资料等),供调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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